分案的争议:解决立法供给不足是一剂“良药”
时间:2026-06-17 19:18:33 出处:闲趣阅读(143)

2012年3月20日,良药“聂磊涉黑案”32名主犯由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,分案法供被告人聂磊被判处死刑。议解该案涉案人员繁多,决立采取了分案审理。足剂(图片来源|央视截图)
有多名被告人的良药同一宗案件,被拆分成不同的分案法供案件进入司法程序,正成为热点案件中普遍现象。议解河南法官为涉黑母亲辩护的决立冀廷梅案、四川绵阳曾建斌案、足剂海南商人陈宪清涉恶案,均出现了类似情况。
广义的解释中,分案通常是指对人数繁多、案情繁琐的共同犯罪或者关联犯罪,拆分之后离别侦查、起诉、审理,或在一案起诉后,法院决定分案审理。并案则是指对分案起诉的共同犯罪或者关联犯罪案件,法院经审查后决定合并审理。
南方周末记者注意到,2023年某省一涉黑案在侦查阶段将17名嫌疑人分为3组侦查,审查起诉时合并为1案,法院审理中再次拆分为5案分案审理。
分案还是并案,本是办案机关为了兼顾公正和效率而采取的程序选择,但因适用随意、规则朦胧,引发司法实务界争议。争议背后,牵涉的还是如何保障被告人对质权、落实庭审实质化等“老大难”问题。
2025年10月25日,在西北政法大学举行的“共同犯罪案件的分案、并案与另案处理”研讨会暨第十九届尚权刑事辩护论坛上,多位法律学者及实务人士指出,在缺乏规范和标准的前提下,办案机关对分案自由裁量权过大,可能异化为操控庭审的工具。
时值刑事诉讼法第四次修正之际,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樊崇义在会上建议,共同犯罪的程序构建需首先确定共同犯罪要不要进法典,以什么形式进法典,然后进一步明确分案、并案、另案的标准,解决诉讼主体的程序保障等问题。
导致审理碎片化
冀廷梅案,是分案审理的又一典型。
2025年4月底,河南省淅川县法院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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